【导语】:泰安养犬管理服务费初次登记280元/只、以后年度登记80元/只,2025年7月1日起由原350元、150元下调,补办犬牌100元、登记证5元、电子标识40元。
一、现行收费标准
根据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泰安市财政局《关于明确泰安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泰发改价格〔2025〕193号),养犬初次登记收费280元/只,以后年度登记收费80元/只。
泰安市公安局《养犬登记》办事指南中的收费标准与之一致。
二、收费标准已下调
这次调整是降费。根据相关政策发布内容,养犬初次登记收费标准由350元/只降为280元/只,以后年度登记收费由150元/只降为80元/只。
也就是说,初次登记降了70元,年度登记降了70元,年度降幅超过四成。此前办理过狗证的养犬人,成本负担明显减轻。
三、补办、换领的收费标准
除初次登记和年度登记外,补办换领相关证件也有明确收费标准:
| 项目 | 收费标准 |
| 补办犬牌(电子犬牌) | 100元/个 |
| 补办养犬登记证 | 5元/个 |
| 补植电子标识 | 40元/个(含注射费) |
这三项属于《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。该条规定,损毁、遗失养犬登记证、犬牌、电子标识、犬只免疫证的,应当在三十日内补办或者补植。
四、收费范围与免收范围
收费范围为依法划定的重点管理区内的养犬人(包括单位和个人),按通知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。
县(市)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划定的养犬重点管理区,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按通知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;如需另行制定收费标准,报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批准。
免收范围方面,《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规定,盲人饲养导盲犬、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,免收养犬管理服务费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免费范围仅限导盲犬和扶助犬两类特殊用途犬只,普通犬只不适用这一免除规定。
五、这笔钱用在哪里、怎么收
通知明确,养犬管理服务费用于犬只登记、号牌发放、电子标签植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。
在收缴方式上,养犬管理服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,由公安机关统一征收,使用山东省财政厅监制的财政票据(电子),收入通过”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”全额缴入国库,纳入财政预算管理。
这一条说明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而非经营性收费,使用财政票据、由公安机关统一征收。读者如对收费项目和票据有疑问,可拨打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538-8251825或向办理点索取财政票据核对。
六、政策有效期
通知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,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。
也就是说,现行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,到期前3个月将重新报批。现阶段执行的收费标准是稳定的
信息来源: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泰安市财政局《关于明确泰安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
泰安市公安局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