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/年复混肥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24年12月9日取得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《关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/年复混肥生产线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》(肥审批能审书〔2024〕07号),目前项目已竣工,并编制完成节能验收报告,本项目节能验收主要结论如下:
1、建设方案
项目总占地面积3370m2,利用现有车间3110.00m2及车间外侧防雨棚下原试验用临时仓库改造的挤压操作区260m2,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新增购置原料投入斗、袋式除尘器、挤压机、硫酸脲储罐、黄腐酸钾计量罐、混料筒、刮板机、滚筛、皮带机、包装机械手、包装滚筛、包装提升机、智能温控系统、余热回收系统、智能动力系统等设备设施74台/套(其中挤压机含本项目立项前已购置试验用挤压机20台,新购置28台),同时对现有热风炉、转鼓造粒机进行改造。
建设规模:项目技改完成后,产能由10万吨/年提升到30万吨/年,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。
2、主要用能设备及其能效水平
项目主要耗天然气设备为天然气热风炉,项目主要耗电设备包括破碎机、回转烘干机、立式破碎机等,主要设备以及附属生产设施配套变压器、电机、照明器具均采用国家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”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。主要耗能设备不属于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、工艺和产品目录》、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(产品)淘汰目录》中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设备,项目实际安装电机型号大部分为YE4系列,符合《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GB18613-2020)中二级能效要求。项目变压器型号为S20-M-2000/10/0.4油浸式变压器,达到了《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GB 20052-2024)中二级能效要求。
3、节能措施
本项目节能措施分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两方面。节能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工艺节能、设备节能、建筑节能、给排水节能等;节能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建立能源管理制度、设置节能组织机构。在满足生产实际需要的情况下,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布局,减少设备空载耗电量,提高蒸汽利用率。基本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。
4、能源计量器具
能源计量是能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企业配备了满足管理需要的能源计量器具,并制定和实施有关文件,对计量器具的购置、安装、维护和定期检定实行管理,保证其准确可靠。验收组分别对该项目电力、天然气、蒸汽、水等计量器具的一、二、三级计量进行现场核实。基本满足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》(GB17167-2006)规定,满足能源统计、监测及计量仪器仪表配置要求。基本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。
5、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
本项目按照实际设备配置通过理论计算后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733.25tce,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小于节能审查意见中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4265.19tce,满足节能审查要求。
6、项目能效水平
本项目为年产30万吨复混肥,项目通过试运行期间数据计算单位产品能耗为9.11kgce/t,优于《复混肥料(复合肥料)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》(HG/T5047-2016),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7kgce/t的先进值,本项目指标优于节能审查意见中14.22kgce/t的指标值,满足节能审查要求。
7、项目碳排放评价
项目现阶段已经全部建设完成,已试运行,依据《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》及《工业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》等标准,采用理论计算数据核算项目碳排放量,计算项目碳排放量为10628.13tCO2。满足节能审查要求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