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新型生态肥料技改项目于2025年1月14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(项目代码2501-370983-07-02-657366),于2025年3月19日取得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《关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新型生态肥料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》(肥审批能审书〔2025〕02号),项目已于2025年6月建成开始试运行,2025年8月编制完成节能验收报告,本项目节能验收主要结论如下:
1、建设方案
本项目位于泰安市肥城市高新区,永安路以南、白云山大街以东、创业路以北,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黄腐酸钾车间内,总占地面积3780m2,利用现有车间4602.00㎡,主要针对年产5万吨黄腐酸钾车间进行技术提升改造,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纯度;项目中原10万吨控释肥生产线保持不变;新增2台渣浆泵、2台一级配料搅拌机、4台不锈钢离心泵、2台卧式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、2台冷却罐、4台搅拌器、2台不锈钢离心泵、1台出渣皮带机、2台清液罐,共计21台(套)用能设备。
建设规模:项目技改完成后,黄腐酸钾产能不变,产品结构由4.5万吨黄腐酸钾母液和0.5万吨黄腐酸钾钾肥,技改为3.5万吨黄腐酸钾母液和1.5万吨黄腐酸钾钾肥。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。
2、主要用能设备及其能效水平
项目主要耗电设备为生产设备配套的电机等,耗蒸汽设备主要包括配料釜、反应釜等。主要设备以及附属生产设施配套变压器、电机、照明器具均采用国家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”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。主要耗能设备不属于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、工艺和产品目录》、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(产品)淘汰目录》中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设备,项目实际安装电机型号大部分为YE4系列,符合《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GB18613-2020)中二级能效要求。项目变压器型号为S20-M-1250/10/0.4油浸式变压器,达到了《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GB 20052-2024)中二级能效要求。项目主要用能设备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。
3、节能措施
本项目节能措施分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两方面。节能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工艺节能、设备节能、建筑节能、给排水节能等;节能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建立能源管理制度、设置节能组织机构。在满足生产实际需要的情况下,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布局,减少设备空载耗电量,提高蒸汽利用率。基本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。
4、能源计量器具
能源计量是能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企业配备了满足管理需要的能源计量器具,并制定和实施有关文件,对计量器具的购置、安装、维护和定期检定实行管理,保证其准确可靠。验收组分别对该项目电力、天然气、蒸汽、水等计量器具的一、二、三级计量进行现场核实。基本满足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》(GB17167-2025)规定,满足能源统计、监测及计量仪器仪表配置要求。基本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。
5、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
由于本项目主要针对年产5万吨黄腐酸钾车间进行技术提升改造,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纯度,项目中原10万吨控释肥生产线保持不变,故验收分析时只对比黄腐酸钾车间能源消费量情况。黄腐酸钾车间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280.94tce(当量值)、7459.59tce(等价值),其中年耗电量659.94万kWh,年耗天然气量254.32万m3,年耗蒸汽量75137.77t,年消耗新鲜水量35050.95m3/a。黄腐酸钾车间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6280.94tce(当量值)、7459.59tce(等价值)分别较节能审查批复值6156.10tce(当量值)、7153.35tce(等价值)上浮约2.03%、4.28%,小于10%,满足节能审查要求。
6、项目能效水平
黄腐酸钾车间实际年综合能耗6289.95tce(当量值)、7468.60tce(等价值),其中电力659.94万kWh,折标煤811.07tce(当量值)、1989.72tce(等价值);天然气254.32万m3,折标煤2906.37tce;热力75131.77GJ,折标煤2563.50tce;年消耗新鲜水量35050.95m3,折标煤9.01tce;产品产量为5万吨,单位产品能耗为0.13kgce/t,较节能审查时提出的单位产品能耗0.12kgce/t(当量值)上浮约8.33%,小于10%,满足节能审查要求。
7、项目碳排放评价
依据《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》及《工业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》等标准,计算黄腐酸钾车间实际验收时碳排放总量13995.20tCO2较节能审查阶段碳排放总量13344.13tCO2上浮约4.88%,小于10%,满足节能审查要求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