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 第三条规定:妇女节(3月8日)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,妇女放假半天。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》规定: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,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,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,但不支付加班工资。
1、适逢周末是否补假?
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,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。
2、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
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,如果适逢周六、周日,应当在工作日补假。
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,如果适逢周六、周日,则不补假。
——所以,今年妇女节是没有补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