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肥城市明瑞嘉园小区二期建设项目(二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肥城市明瑞嘉园小区二期建设项目(二期)
建设地点:肥城市工业一路以南、星火街以西、金牛山大街以东
建设单位:肥城市瑞丰置业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
公示时间: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
公众意见投递: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,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刘经理
联系电话:13561750711
2021.8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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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城市明瑞嘉园小区二期建设项目(二期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