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肥城网警以案释法】侮辱诽谤他人属于违法行为!

为持续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,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,遏制网络暴力滋生,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。

【肥城网警以案释法】侮辱诽谤他人属于违法行为!

朱某因琐事与赵某发生口角,因心存不满,在其家门口以及墙上喷写辱骂性文字,对其名誉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,肥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朱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。

网警提醒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网络空间也是法治空间,言论自由不能突破法律规定,网络发布不实信息损害他人名誉,不仅要承担民事、行政责任,情节严重的,还将涉嫌刑事犯罪,广大网民务必遵守法律法规,文明健康上网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做“网暴者”,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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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肥城网警以案释法】网络谣言不轻信!

2024-8-26 17:33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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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肥城网警以案释法】编造谣言博眼球?处罚!

2024-8-27 10:09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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